對運行中的
補償裝置應進行正常巡視檢查、定期停電檢查
以及在發(fā)生跳閘、
熔絲熔斷等現象后進行額外的特殊巡視檢查。
補償裝置的正常巡視檢查應與變(配)電所
配電裝置巡視檢查同時進行。補償裝置在運行期間每天不得少于一次的檢查,投運初期,可考慮安排早、中、晚三次。
補償裝置正常巡視檢查的內容如下:
1)觀察
電容器外殼有無膨脹(鼓肚現象),箱體無銹蝕、油漆脫漆起殼現象。
2)電容器油箱是否滲漏油。
3)觀察各相電流是否正常,有無不穩(wěn)定及激增現象。電容器運行電壓和運行電流不應超過廠家的規(guī)定,三相電流表指示應平衡。
4)觀察放電指示燈,以鑒別放電回路
電阻是否完好(放電指示燈不參加運行者除外)。
5)裝置有無異常的震動、聲響和放電聲。
6)檢查各臺電容器上套管(或支持絕緣子)無裂紋及放電閃絡痕跡,無破損現象,外觀清潔。
7)檢查各連接點無烘黑、變色、烤紅、冒水汽等過熱現象;連接引線銅(鋁)排無松動、脫落、斷線、扭曲等損傷;螺栓、螺母連接應緊固,無松脫現象。
8)電容器外殼接地良好。
9)對電容器回路附屬設備(串聯
電抗器、放電線圈、避雷器等)檢查,按相應類型設備的巡視檢查
項目進行。
10) 環(huán)境溫度不應超過+40℃。運行中電容器芯子最熱點溫度不超過60℃,電容器外殼溫度不得超過55℃。故電容器組較長時間運行后,需用紅外測溫儀測量每臺電容器外殼與接頭處溫度。
11) 母線電壓的變化情況。
12) 電容器組電流值的情況(當每投入一組電容器時,原運行電容器組的電流變化幅值不應大于電容器組額定電流的5%)
13) 自動投切裝置動作正確。
14) 檢查補償裝置運行時柜門應鎖好。
除對補償裝置進行日常巡視檢查外,還應定期進行停電檢查,以及在發(fā)生
斷路器動作、熔絲熔斷等現象后,應進行特殊巡視檢查。補償裝置應定期進行停電檢查,檢查內容如下:
1)檢查各部螺絲接點的松緊及接觸情況。
2)檢查放電回路的完整性。
3)檢查通風道的通暢情況。
4)檢查電容器外殼的保護
接地線是否完好(不允許接地者除外)。
5)檢查繼電保護裝置的動作情況及熔絲是否完好。
6)檢查補償裝置的
開關及線路等電器設備。
7)清掃檢查架構瓷絕緣有無破裂等情況。
8)清掃檢查補償裝置回路其他設備元件。